携程“上班带娃”的失败应反思监管缺失

期次:第484期    作者:文/白乐天   查看:109
  在知乎“公司福利待遇好是种怎样的体验?”这一问题下,携程官方账号曾回答“可以上班带娃”。但是,11月初,两段携程亲子园虐童的视频出现在网上。在11月8日的另一段视频中,一位情绪激动的携程员工控诉自己17个月大的孩子半小时被喂食半管芥末。如今再读携程的回答,不免令人感到讽刺。  如此恶劣的行为,固然有亲子园、幼儿园的老师和工作人员缺少资质,教育理念落后,以及保护婴幼儿安全的立法不完善等问题,但是,更应该看到的是事件相关责任人几乎没有监管意识。  携程亲子园本身有一个好的出发点:解决员工的子女托管问题,不但有凝聚企业向心力的作用,甚至是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探索。因此,携程亲子园本身是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组织,但是最终没有能够达到预期效果,最大的原因在于监管的缺位,无论是内部监管(哪怕安装了监控设施)还是部门监管都存在可怕的空档。  监管缺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长对于“监管之责”的无意识。父母将0-3岁的孩子放在亲子园,实际上是将自己对于孩子的监护职责通过授权转向第三方机构,家长在托管期间对孩子实行间接监护,由托管机构实行直接监护,同时,家长对于托管机构有监管之责。但是,现实是,家长将孩子托管后,几乎对于自己的监管职责没有自觉的意识,没有对亲子园的制度性监管,只能通过私下询问孩子是否被欺负,或者通过观察孩子身上的伤痕来发现“虐童”行为。  假如家长能够在事前推动建立家长一方的监管制度,参与到对亲子园的工作人员资格核查,与公司监管部门保持沟通,此等恶劣事件很可能不会发生。  同样,涉及这次虐童案的四个责任主体:上海市长宁区教委、上海市妇联、《现代杂志》出版社及其旗下的“为了孩子学苑”,以及携程公司本身,分别因其职能和利益相关而具有监管职责。但是从现有的信息来看,这四方都没有一个长效运行的监管机制,甚至在此事件产生之后,互相推诿监管和管理的责任。事实上,只要企业或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这些老师和保育员必定不敢如此毫无顾忌。  十九大报告明确强调“幼有所育”。携程亲子园本来能够成为探索企业办亲子园的先行者,却因为这起事件成为众矢之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希望“白领爸爸妈妈们在办公室敲着键盘,而宝宝就在你附近楼层里唱着歌谣,玩着游戏”的美好场景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