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管理是谁的责任?

期次:第471期    作者:文/陈振海   查看:46

  三月初,上海制造局路停车场停满了四千余量“共享单车”,收车方黄浦区车辆管理公司称因共享单车大量投放,挤占本属于市民的停车空间,运走停在白线外和一部分白线内的共享单车,给市民停车腾地方。
  2016年度十大新词语之一的“共享单车”,在2017年彻底火了起来。以“摩拜”为例,不仅完成了约合人民币15亿元的股权融资,并且与富士康达成独家战略合作,将新增五百余万产能。目前已在全国二十三个城市投放使用。据统计显示,市场上已有“摩拜单车、ofo共享单车、小蓝单车、小鸣单车”等数十家共享单车公司。
  在共享单车火爆的背后,暴露出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轮胎、车座、车牌号、二维码等被破坏;民众加装私锁据为己有。此外还有违停、占道等现象车亟待解决。在《共享单车,真是一面很好的国民照妖镜》一文中,作者尖锐地提出中国公民的素质有待提高。
  在“共享单车”出现之前,城市规划中均划定区域供便民自行车停放,如地铁站旁、校园内都有“白线区域”。但以金融产品面貌出现的“共享单车”,由于投放数量多、管理主体的界限及权限模糊,原意为便于还车、用车的无桩理念却使其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单车大量投放后,市民的无序停放给市政管理带来巨大工作量和压力。
  在成都,百余辆共享单车因“占道经营”被没收;在南京,四万多辆共享单车因为无牌照而被没收;在北京,百余辆共享单车因违停影响交通而被扣。被扣车辆将以怎样的方式再次回归市场,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以上违停、占道等现象屡禁不止,共享单车所服务的,将仅仅是利己不利人的自私者。共享单车公司将管理成本交给社会,只负责生产、运营成本,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宋慰祖建议应设立共享单车准入门槛及管理标准,在某一城市的单车进驻数量应当得到控制;成都正式发布的《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是我国首个有关共享单车的管理方案,其中对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及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均提出初步管理方案;北京各区拟划共享单车停车区,与私人自行车停放点区分开,规范共享单车使用秩序。
  违规使用和蓄意破坏共享单车的事件应得到严格惩处。去年12月,昌平一男子盗窃5辆共享单车藏匿在出租屋内,后被警方抓获后依法刑事拘留;今年2月,四川成都首例盗窃破坏共享单车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因偷盗共享单车被判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罚款1000元;三月初,天津市公安局已将怒扔共享单车入河的两位男子抓获,并将处罚款及行政拘留。
  企业自身没有执法权力,则更应当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解决共享单车面临的难题,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管理、执法尽职尽责,共享单车公司的参与也很重要。明确“谁能管、谁去管、怎样管”,才能切实做到共享单车的初衷:“推动骑行文化,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