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媒体性别意识,推动社会性别平等

———记“性别传播的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研讨会

期次:第425期    作者:郭祎   查看:36

    近日,由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主办的“性别传播的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研讨会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传播发展计划结项会在我校举行。会议汇集了妇女领域和传媒领域的领导和专家以及传媒业界的嘉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信息与传播项目官员AndreaCairda先生、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主任刘利群、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讲师陈志娟等人出席会议并作主题发言,我校胡智锋教授、梁岩教授、段鹏老师等人参加了讨论。会议就如何提升大众媒体的性别意识,并针对性别传播的国际标准与中国实践开展了深入探讨。
  提升大众传媒性别意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信息与传播项目官员AndreaCairda先生在欢迎词中指明了提升大众传媒性别意识的重要性。他认为,性别平等既是媒体专业化本身的基本原则,也是可持续和公平发展的先决条件。他说:“无论你是媒体的从业人员,媒体学者还是学生,都能意识到性别平等与你工作的紧密相关。我们希望所有这些努力都能够进一步推进中国媒体环境中的性别平等。”
  对此,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主任刘利群教授在《提升大众传媒性别意识的前提和逻辑》的发言中也表明,提升大众传媒性别意识不仅仅是为了提供妇女发展所需的性别平等的社会人文环境,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媒体提升新闻品质、注重人文关怀、构建更加负责任的媒体形象。因为媒介不仅仅是一个信息传递的工具,更重要的是思想的提供者和观点的提供者,应该承担反映社会多样性的责任。大众传媒所传递的这样的性别意识实际上是影响了我们的观念、主张、态度、行为,进而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刘利群提出,提升大众传媒性别意识的前提,是需要对中国大众传媒意识的整体现象和状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和理性客观的判断,这样才能在行政层面和实践层面真正做到提升;提升大众媒体性别意识背后的逻辑,则包括培养更多有担当的传媒教育工作者。“培养更多有担当,有能力,有专业,有权威的女性,并让她们发挥作用。”她表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传播计划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传媒教育工作者的性别意识,促进媒体工作者对当下大众传播的反思,从而改善传媒报道现状,取得更多进步。国际标准———媒体性别敏感指标会议中,AndreaCairda先生提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全球广泛参与了许多与性别相关的倡议行动,并推出了《媒体性别敏感指标》,以推进各级媒体架构以及新闻报道中的均衡平等。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于2012年成功申报了该计划,并承担了《媒体性别敏感指标》的翻译和推广。Andrea先生对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的工作表示了认可和感谢,并希望能藉此促进中国媒体的均衡发展及报道。
  这一指标不仅给媒介组织提供了一套指标体系,也给研究者提供了研究媒体性别敏感或者性别意识的框架。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讲师、IPDC项目主管陈志娟在发言《媒体性别敏感指标与中国大众传媒》中介绍了提升中国大众传媒性别意识项目情况和媒体性别敏感指标在媒介监测中的运用。她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价值观剧烈嬗变,媒体的性别意识和性别敏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性别关系和性别平等的认知和行为。然而目前中国的大众传媒仍然存在着媒介性别意识不足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求新闻媒体明确未来的努力方向:“以媒体性别敏感指标为框架,在媒体组织和媒体内容两个方面开展更多的研究和监测,开启人们对性别平等和性别刻板印象的思考,促进女性发展和社会进步,从而有力地推动性别平等和社会进步。”中国实践———提高妇女能力,促进性别平等此次与会人员不仅包括学界的专家学者,还有传媒业界的一线工作人员,包括山东女子学院党委书记郭翠芬、《中国妇女》杂志社社长韩湘景、《中国妇女报》总编室主任蔡敏等人。她们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体会,谈及了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传播发展计划的认识和对性别敏感指标的理解,并提出了在所属机构和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性别敏感指标的未来计划。
  为提升性别意识、促成性别平等,她们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在实践中应该做到:
  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中国妇女》杂志社社长韩湘景认为:“传播先进的性别文化、坚持女性主流价值观,它是媒体的责任,也是社会女性的需求。”性别平等不仅仅需要社会发展不断的创造必要的客观物质和文化条件,还需要女性性别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以男女平等和自治为标志的先进文化和主流价值观。
  为展示多元化的女性形象,《中国妇女报》总编室主任蔡敏有这样的表达诉求:“女性的命运同时代的发展交织融合,推动摇篮的手同样推动中国。”因此,她在实践工作中坚持拓宽报道的范围和角度,呈现了丰富多彩的妇女形象,关注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女性,同时在报道中特别注意采访女性的意见和看法,让公众听到妇女的声音。就如何通过舆论监督维护妇女权益,蔡敏还认为,媒体要加强对家庭暴力和社会性别平等的正确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我们力图通过在政策实践层面的深入探讨影响决策层促进问题的解决,值得一提的是在对这些消极方面的事件进行新闻报道的时候,要始终从维护妇女独立人格的角度出发,从如何帮助妇女在社会中立足和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片面的煽情和渲染。”
  同时她们还指出,大众传播媒介应努力贴近读者关注媒体的规律,迎合市场需求,“有市场才有传播力”;注重新媒体的发展,运用新媒体平台传播先进的信念观念和女性主流价值观。蔡敏在发言中说:“如何实现主流话语体系与女性视角的对接,促进性别意识主流化,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背景链接:
  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是国内首家以媒介与女性为主题的研究机构。中心致力于拓展“媒介与女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媒介对性别平等理念的传播,促进女性自身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IPDC:国际交流发展计划,在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1届大会上正式建立。该组织的宗旨是要建立一套经费来源体系,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本国的交流事业(指新闻、广播、电视、出版及其他一切用于交流思想的手段和活动),克服目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交流领域中的不平衡状态,以便建立一个“新的、更为公正和更为有效的世界新闻和交流秩序”。
  《媒体性别敏感指标》:媒体性别敏感指标侧重于媒介组织和媒介内容。针对媒介组织的指标,指向媒介组织内部的性别平等,指标种类涉及媒介决策层、工作环境、媒介组织的政策等。针对媒介内容的指标,指向媒介内容中的性别描绘,分为新闻与时事和广告两个方面。该指标不仅给媒介组织提供了一套指标体系,也给研究者提供了研究媒体性别敏感或者性别意识的框架。